2008/12/07

發牢騷

跟朋友吃飯是一件開心的事情,但有時不免提及工作和新酬問題,結果總弄得有點迷惘...

我明白,工作不只在乎賺多少錢,開心和滿足也很重要,畢竟工作佔我們人生接近三分一的時間。
但現實裏每樣東西都要錢,根本不容我只顧開心和滿足。我總得儲一筆錢去應付生活上的突發開支,而有旅行癮的我更需預留一年一兩次的旅行預算。問題是,以我現時的新酬,付過家用、生活雜費以及應付我自覺不算過分的娛樂、購物費後便所餘無幾。

看見學歷相等的朋友,個個新酬都比我高出兩三倍,雖說他們是吃香的IT人,但有相差那麼遠嗎?而且他們的工時也不算長,起碼很少聽見他們要OT至十一二時或把工作拿回家做,相比之下,我的工時也不比他們短啊!

至於其他朋友(當然,他們有的工作經驗相對豐富),大部分新酬也比我高。老實說,聽到她們這樣說,我的心裏有點戚戚然。

自入行開始,我便知道這行的待遇不會太好。以前會靠一股熱誠去支持自己,但工作了五年後,這股熱誠已慢慢消失,我知道自己開始有點後悔......

其實,出版行業也很專業(試試找IT人去寫幾千字,肯定會讓他們比死更難受!!同樣,叫我寫幾千行code,我也會比死更難受),為何不能得到好一點的待遇?不過香港沒有閱讀文化,有賺錢能力的出版社(特別是出版雜誌的)實在太少,而它們出版的往往是我一世也不會做的娛樂八卦雜誌,怎能期望本身在虧蝕的公司付合理新酬給員工?

唉,牢騷發完,我知道自己還是喜歡做文字工作,大概一生也離不開,充其量只會選一些與文字關係較大,但不真正屬於出版的行業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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